違約責任通知書(2024001)
中鐵四局集團有限公司、中億豐(蘇州)城市建設發(fā)展股份有限公司:
2024年4月25日,我處在日常巡查中發(fā)現(xiàn),你公司承建的南華路上跨G312及接線工程,現(xiàn)場管理較混亂,項目經理、技術負責人均未到崗履職,質量安全、揚塵防治、文明施工意識不強,如現(xiàn)場苗木移植不規(guī)范,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,部分裸露土和建筑垃圾未覆蓋到位,未及時灑水抑塵等。根據(jù)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》專用合同條款第3.2.1及3.3.5條等相關約定,經研究,對你公司處以違約金壹拾伍萬叁仟柒佰零貳元玖角(¥153702.9元)。
請你公司高度重視,進一步加強現(xiàn)場管理,對存在的問題按要求整改落實;同時,加快工程施工進度,確保工程質量,滿足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要求。若一周內現(xiàn)場問題仍未整改,我處將依據(jù)合同約定,采取更加嚴厲的處罰措施,同時將違約線索移交所屬地市的住建局、公管局依法依規(guī)處理。
特此通知。
2024年4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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